中國時報【呂妍庭╱嘉縣報導】

去年因不滿高雄籍漁船撈過界,近百艘嘉義籍漁船曾出海宣示主權,但礙於嘉縣並無籠具漁船作業限制規範,1年多來外縣市漁船「撈過界」,引發糾紛時有所聞,近日嘉義縣政府終於獲漁業署核定,公告全年禁止籠具漁船、筏在嘉縣北港溪至八掌溪距岸4浬內作業,越界就能依法開罰,未來嘉義海域煙硝味勢必消弭不少。

去年4、5月,陸續有高雄籍漁船到嘉義沿海從事籠具作業,被漁民視為「侵門踏戶」,尤其籠具不僅和在地漁船筏使用的流刺網具「卡網」,就連牡蠣蚵棚也被攪網,造成牡蠣脫落,衍生多起漁業糾紛,當時嘉縣百艘漁筏特地到海萬聖節兒童造型 diy上宣示海權,要外來客罩子放亮點。

在漁民強烈要求下,農業處漁業科著手研擬「嘉科學玩具DIY義縣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作業漁船遵行注意事項」,起初漁民要求海域界限以12浬為界,經過半年多的預公告,鄰近縣市漁政單位有意見,認為12浬太寬,會影響他們的漁船作業,經過研商折衝,最後以4浬拍版。

漁業科長李建霖說,籠具捕魚雖較不危害海洋生態,但容易造成牡蠣養殖及網具作業海上衝突,鑑於其他縣創意科學玩具市也有類似規範,為保護漁民的捕魚權和維護漁區秩序,縣府已正式公告籠具作業漁船作業規範,如有違反者,可處3萬萬聖節以上,15萬以下罰鍰。

嘉義區漁會總幹事林俊雄說,去年漁民大動作抗爭後,漁會曾特別拜託海巡署人員加強巡邏、勸離,對方因此收斂許多,但前兩周又發現有2艘高雄籍漁船到近海放籠具,引發漁民不滿,之前因苦於無法令配套,海巡取締依法無據,如今公告規範實施,相信類似的漁業糾紛會減少許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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